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举办学习班 下发十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04-09-30    返回

 

本报讯:施裕报道 9月10日,集团在上海世博会议大酒店举办“贯彻集团二届一次董事会精神学习班”,同时下发了经集团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审议通过的十三项基本制度。这标志着集团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二届一次董事会精神拉开序幕。学习班由集团党委书记黎志国主持,集团董事长陆美华、总经理刘逸成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各子公司、直属项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及集团总部各部室经理(主任)共计60余人参加。

陆美华在讲话中用明确的语言,全面而深刻地提出贯彻落实董事会精神的中心议题、学习班的要求和需要达到的目的(全文另发)。刘逸成在动员报告中首先阐述二届一次董事会的重要意义,他说,农工商集团领导和集团董事会在充分肯定总经理班子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企业的发展方向,特别是农工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伟讲话精神和集团二届一次董事会精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冷静看待所取得的成绩,清醒应对严峻形势,理性思考企业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集团的整体管理水平,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思想武器,这对集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集团修改章程和董事会换届改选,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有效制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组织保障。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将使企业运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刘逸成最后要求加大制度执行与推广力度,及时跟踪反馈,广泛听取基层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总结,不断完善,适时调整与修订,建立有机的制度体系,使集团公司内部优势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相信通过集团上下共同努力,农房集团的制度建设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通过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农房集团的经济发展也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摘要另发)!

集团总经理助理、法律顾问室主任张志敏,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朱梅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朱鸿飞,财务部经理陈耀兴,投资开发部经理蔡永超分别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的若干规定和绩效管理制度、集团章程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予总经理权限的若干规定、总经理机构工作制度、产权代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办法、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财务联签制度的实施办法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作有关说明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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