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召开首席产权代表联络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2-06-12    返回
  为完善法人治理建设,进一步加强首席产权代表制度管理,6月8日下午,集团召开各基层单位首席产权代表联络员会议。集团副总裁李艳、产权办公室主任周志祥以及基层各单位首席产权代表联络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产权办公室组织联络员对《首席产权代表请示、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产权办对一年来开展的产权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联络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新老联络员也纷纷交流了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学习心得以及工作打算,并且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李艳在会上指出,近年来通过上下努力,产权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司目前已逐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产权体系,对下属66家公司实现了管理全覆盖,并根据集团的实际需要,建立了首席产权代表联络员机制,组建了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的联络员队伍,这是农房产权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完善基层内控体系的重要手段。
  同时,李艳对与会的联络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从观念上持续深化认识,增强首席产权代表请示报告的意识。通过工作实践来落实首席产权代表勤勉尽职、联络员协同督办的职责。以严格执行产权管理制度为抓手,来进一步完善基层企业内控体系,推进集团下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二是在执行中重点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做有心人,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重大事项要确保请示上报过程的规范运作,提高请示的质量,要求上报材料齐备,数据准确,内容详实,上报及时,并在获取集团抄告批复后要尽快落实执行,做好事后的反馈工作。三是在实践中加强交流互动,联络员在上报重大事项过程中要与集团产权办注意上下沟通,及时传递信息,并且多进行横向交流,分享经验,总结不足,而产权办要加强服务意识,提供支持,提升效率,并坚持原则,协同督办整个流程,对财务预决算、融资担保、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要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纠偏。四是在学习上要与时俱进,联络员需深入学习,理解消化《管理办法》的内容,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对各自所在企业的信息要及时做好梳理,能多学习法律、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不断更新知识,自我充实,提高综合素质。 (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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