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国企行”——市国资委发出职工书法摄影艺术作品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4    返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化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营造氛围、烘托气氛,经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在全系统开展“中国梦·国企行”——市国资委系统职工书法摄影艺术作品展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动员国企员工积极创作,从基层一线视角出发,以书法作品抒写改革精神、用摄影作品描绘国企风采,以艺术形式反映上海广大国企员工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精神风貌,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集团所属各单位职工。 
  二、征稿创作内容 
  (一)书法创作:以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领导指示、目标思路和工作要求;反映各企业集团在改革创新进程中生动践行且被广泛认同的改革精神、发展理念和企业文化;着眼紧扣“中国梦·国企行”主题所衍生出的理想追求、价值感悟和思考观点。 
  (二)摄影创作:以反映各单位改革发展的新风貌、一线职工岗位奉献的新风采、企业创新转型的新成就为主要创作内容,其他与此主题不相关的风光、静物摄影内容不作为本次活动的征集内容。 
  三、征稿作品的规格要求 
  (一)书法作品: 
  1、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软硬笔皆可。 
  2、软笔作品高度不超过180厘米,宽度不超过97厘米,竖式为主;硬笔作品尺寸不小于16开。每人限投一幅作品。 
  3、所有作品请勿托裱。 
  (二)摄影作品: 
  1、请投寄数码文件,采用JPEG格式,作品须为本人拍摄并带有原始EXIF信息。 
  2、作品主题明确、内容真实、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和组照均可,单幅电子文件不小于2MB。 
  3、仅可对作品的色彩、色调、亮度、反差做适当调整,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不接收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4、参赛作品每人限投2幅或组照1组(不超过3幅)。如同时投单幅和组照的,总数不超过4幅,未经组合的组照一律视为单幅作品。 
  (三)有关说明: 
  书法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摄影作品均为电子版,每幅摄影作品附简短的画面说明或创作感悟性文字,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四、投稿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对上报作品创作主题和作品质量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后集中报送,摄影作品统一刻录光盘并列出作品清单后上报,光盘一律标注各单位名称。 
  投稿日期:从即日至2014年7月18日 
  投稿地址:农房集团党委宣传部 上海市长寿路798号,邮编200060 
  联系人:杨颖菁 
  联系电话:32211122*242 
  五、评审及展览 
  本次活动邀请市国资委党委、解放日报等有关领导及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等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于2014年9月-10月展出;优秀获奖作品将统一汇编成册。 
  六、评奖与奖励 
  本次展览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所有入展作者将获得本次书法摄影作品集一册。 
  七、其他事项 
  1、投稿须符合本征稿通知的要求,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2、凡投稿作品应为近期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集团党委宣传部)

关注光明地产微信,掌握最新动态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