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成立重大采购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心和使命感,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提高集约管理的质量,实现降本增效,确保集团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在合法、规范、健康、稳健、有序、有效的轨道上正确前行,集团在现有招投标工作小组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成立集团重大采购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和决策机制。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裁沈宏泽亲自挂帅。集团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就是遵照“公平公正、程序合规、流程清晰、集体讨论、科学决策”的原则。工作职责主要是审批集团招投标集约管理的制度与流程文件;研讨和确定采购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了上会内容和会议程序。上会内容主要是对集团集约采购管理范围内,单项工程采购金额达到并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将由集团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行论证和决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的重大采购招投标事宜包括项目申请授权且单项工程采购金额达到并超过1000万元;领导小组决定须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共同评议商定的事项。会议程序主要是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实行每人一票的投票表决机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与会人员须达到成员的70%以上,才可启动会议议事程序。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50%以上,议事表决才生效。
集团要求所属各单位要规范各单位招投标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管体系。要求成立事业部、子公司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对事业部、子公司所属各项目自行组织招投标的单项工程采购金额达到和超过500万元,须由事业部、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论证表决。对事业部、子公司所属各项目自行组织招投标的单项工程采购金额达到和超过1000万元,须由事业部、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论证表决,并将表决意见上报领导小组审核或备案。(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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