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航公司开展航头大居项目自我后评估
发布时间:2015-05-26 返回
根据光明食品集团投资【2009】547号文的相关规定,汇航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对航头大居项目开展了项目自我后评估。
专项小组从项目前期的报批情况开始梳理,确认从土地获取、立项、四证、乃至预售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等证件取得时间,从而判断项目公司对项目在时间成本控制上的运作能力;因市级保障性用房建设的特殊性,专项小组从项目成本及结转情况对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资本化利息、开发间接费等与政府的核实论证价进行了对比,经查验核对后,确认项目基本控制在既定价格的范围内,为项目最终与政府的结算奠定了基础;小组还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指标、工期指标、安全指标、及经济效益评价进行了评估。
通过评估,汇航公司总结了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推广的经验和技术,也提出了相应可改进和提高的措施和方法,为后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借鉴。(程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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