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11 返回
根据集团“警示教育月”活动的要求,4月6日,浙江公司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学习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学习材料。
在此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本次会议主要学习《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六条铁规》、《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细则》以及《关于集团所属公司违规违法事项的通报》。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懂规矩、守纪律,廉洁从业,洁身自好。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深刻领会党章党纪,绷紧思想之弦,自觉遵守纪律,加强制度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月”学习活动,各位党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传播正能量。(孟尖滨 文/余夏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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